據新華社電停車位租售價格猛漲、公攤面積藏“貓膩”,公共維修資金“睡大覺”……記者在部分城市調查發現,眼下,一些住宅小區業主維權問題比較突出。
  分析人士指出,一些小區開發商與物業公司相互勾結,“打劫”業主合法權益,有的行政管理部門也參與“分肥”。
  公共權益流失,車位價格猛漲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家庭擁有汽車,而小區車位配比不足,一些業主抱怨,“找個停車位比找媳婦還難。”“轉圈1個小時找不到一個可停之處。”
  為了愛車有位可停,許多車主不得不購買車位,然而,這個幾平方米的空地並不便宜。“我買車花了15萬,結果一個停車位要20萬。”武漢徐東某小區黃女士最近在小區買了一個地下停車位,總共5平方米左右,算下來每平方米4萬元,“比別墅還賣得貴。”
  而業主們高價買來或租來的車位,還有不少其實是開發商低價租用的人防工程用地。湖北金衛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宮步坦介紹,以武漢某小區為例,開發商以低於1角錢每平方米每天的價格與人防部門簽約,又以數萬元的價格賣給業主。如此算來,小區90個人防工程地下車位為開發商帶來1800萬元收入。
  虛設公攤,坐吃“維基”利息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有的開發商為了謀取利益,還在公攤費用上做起了“文章”。
  北京的張先生在西客站旁某知名小區購買了一套91平方米房,簽訂的合同上寫著“其中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19.78平方米”。但他感覺公攤數字偏大,找來專業測量機構後才得知,這一公攤面積不僅包括樓道、電梯間等,還包括地下車庫、游泳池、小學校等,但開發商並未告知他這一信息。
  根據《物權法》規定,如果車位是由已經計入公攤的公共設施改造而來,開發商就對其沒有所有權,車位租賃或出售收益為全體業主所有。但在不少小區,業主入住後,開發商又以數十萬元不等的價格將屬於公攤面積的地下停車位向全體業主銷售。“本屬於我們所有的車位二次賣給我們,開發商糊弄業主的把戲太黑了。”
  除了虛設公攤面積以謀取利益之外,小區中諸如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綠化養護費、水箱清洗費等費用,也多以“公益”之名進行了“公攤”,但使用情況常常不容樂觀。
  數據統計顯示,北京市自從1998年實行公共維修基金制度以來,截至2013年底累計金額約達到350億元,使用額約8億元,使用比例僅為2.3%。大量資金仍在“睡大覺”。
  業內人士透露,部分地區存在坐吃“維基”利息的現象。相關的管理部門將結餘基金產生的利息,變成了自己的“小金庫”。
  (原標題:成本每天不足一毛錢 轉手賣給業主數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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